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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大校學士

最新消息

【畢審】114-1取得雙主修畢業審查申請
  • 發布單位:校學士學位

📌 申請資格:

  1. 已錄取修讀校學士
  2. 已符合主修學系規定之修業年限
  3. 已修畢「主修學系」及「加修學系-校學士」畢業學分 (含本學期修習課程)

 

📝 繳交文件

  1. 應屆畢業生雙主修取得申請書
  2. 【畢審成績表】: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所屬教務單位櫃台列印 (例:主修學系為電機系,請至辦理電機系的櫃台辦理)
  3. 【校學士畢業審查表】:請依實際修課狀況填寫
  4.   修讀 領域專長 者:請至領專系統匯出修課紀錄,畫面須包含姓名或學號。
  5.   修讀 學分學程 者:
    1. )已取得學分學程證明者,請提供證書影本或電子檔。
    2. )尚未取得證明者,請於畢業成績表上標示已完成之課程即可。

 

📅 申請時間:114/10/9 (四)前將上述資料送至共同教育中心(博雅教學館5樓)辦理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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🧐 常見問題
 

Q1:校學士必修學分怎麼計算?

A1:校學士必修為您所選且經審定之領專/學分學程,以及至少一門實習實作或專題課程。

計算範例:智慧製造領專(12學分) + 科技與創新管理領專(15學分)+設計思考領專(12學分)+智慧醫療學分學程(15學分) = 52學分

📢 必修學分依個人課程規劃而訂,請務必確認自己所需修習學分。

 

 

Q2:以雙主修畢業之通識課程規定?

A2:校學士無特別限定通識修讀領域,但須符合本系通識課程相關規定。

 

 

Q3:我想放棄主修學系以校學士畢業要怎麼申請?

A3:請填寫【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 (放棄本系)】,並確認是否已符合申請書中相關規定。

 

 

Q4:我想放棄校學士以主修學系畢業要怎麼申請?

A4:請填寫【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 (放棄加修學系)】,並確認是否已符合申請書中相關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