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 申請資格:
📝 繳交文件
📅 申請時間:請於114年10月09日(四)前,將上述資料送至共同教育中心(博雅教學館5樓)辦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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🧐 常見問題
Q1:校學士必修學分怎麼計算?
A1:校學士必修為您所選且經審定之領專/學分學程,以及至少一門實習實作或專題課程。
計算範例:智慧製造領專(12學分) + 科技與創新管理領專(15學分)+設計思考領專(12學分)+智慧醫療學分學程(15學分) = 54學分
📢 必修學分依個人課程規劃而訂,請務必確認自己所需修習學分,且需符合領專/學分學程的修課規範。
Q2:以雙主修畢業之通識課程規定?
A2:校學士無特別限定通識修讀領域,但須符合本系通識課程相關規定。
Q3:如遇校學士修業辦法第五條狀況,須修讀其他課程補足學分,要如何提出書面報告?(如:校學士領專/學分學程與原系必修有相同課程,或校學士所選之四個領專/學分學程中有相同課程。)
A3:請填寫校學士學生報告書,說明重複領專或學分學程名稱、課名及開設學系,以及欲修讀之其他課程名稱及課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