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是的,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不及格且次學期逾三分之一不及格者,應令退學。
A:針對需具備特定科系或相關專業知能之行業,建議留原科系就讀較有保障,亦可進一步預約學習規劃辦公室,將會提供更詳細的說明與建議。
A:此制度主要目標就是提供學生發展更多元可能性,並不限以菁英學生或迷惘學生為目標。
A:修讀校學士學生之學籍還是歸屬於原學系,書卷獎評定方式依原學系規定辦理。
A:除了學校的畢業典禮,也將會有屬於校學士的畢業典禮。
A:仍需要先修相關領域課程。 如有實習或就業等相關經驗,可於計畫書中說明,讓委員更了解您在相關領域的投入程度。
A:仍需要先修相關領域課程。
如有實習或就業等相關經驗,可於計畫書中說明,讓委員更了解您在相關領域的投入程度。
A:相關領域教師及學習規劃師諮詢僅協助您的學習規劃更為完善,但不等同於錄取的保證!!!
A:如欲放棄所屬學系以校學士畢業,須於期程內辦理並填寫【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(放棄本系)】,請原系與共同教育中心主任簽章後,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辦理。 相關表單請見台大註冊組網頁 - 下載專區 - 轉輔雙、學程及專長
A:如欲放棄所屬學系以校學士畢業,須於期程內辦理並填寫【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(放棄本系)】,請原系與共同教育中心主任簽章後,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辦理。
相關表單請見台大註冊組網頁 - 下載專區 - 轉輔雙、學程及專長
A:如原所屬學系轉學規定,入學後「不可以雙主修之加修學系畢業」,需依所屬學系之轉入規定辦理。
不行 為什麼不行~請參見以下兩點: 1.「教育學程」為國家管控培育師資之專業型學程,非屬一般學分學程。 2. 校學士為雙主修性質,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及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規定訂定之,依第17條規定:「學生修習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學分數,包括其在主修、輔修系(所)外加修之科目及學分,不計入主修系(所)畢業應修學分數內。」
不行
為什麼不行~請參見以下兩點:
1.「教育學程」為國家管控培育師資之專業型學程,非屬一般學分學程。
2. 校學士為雙主修性質,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及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規定訂定之,依第17條規定:「學生修習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學分數,包括其在主修、輔修系(所)外加修之科目及學分,不計入主修系(所)畢業應修學分數內。」
A:無論是修讀單一學系或是雙主修,都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延畢,所以是否延畢,是取決你的修課規劃及實際修課情況而定。
A: 1.輔導學生修讀跨領域修讀事宜 2.師生交流活動 3.確認校學士學生自訂領域名稱 4.其它諮詢事宜
A:
1.輔導學生修讀跨領域修讀事宜
2.師生交流活動
3.確認校學士學生自訂領域名稱
4.其它諮詢事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