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可詢問共同教育中心、學習規劃辦公室、教務處註冊組,或是校學士第二導師。
A:校學士雙主修畢業證書呈現方式,以校學士首位畢業生為例:
A:是的,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不及格且次學期逾三分之一不及格者,應令退學。
A:修讀過程中如須更換領專類別,可填寫校學士學生報告書,經第二導師討論並簽核後,向共教中心提出申請,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可更換領域。但不能無限制的異動,且異動須在原核定的學習規劃範疇下調整。
A:依本校現行制度,在修讀年限4+2年的範圍內,只要教務處有修讀雙主修的紀錄,可自動辦理延畢,無須另外進行簽核;惟到第7年,則須請原系或原學程主任進行簽核。
A:四個領域視同必修,如選擇學分學程進行修讀,即須符合該學程的申請與修畢條件。
A:如欲放棄所屬學系以校學士畢業,需填寫並繳交【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(放棄加修學系)】,請原系與共同教育中心主任簽章後,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辦理。 相關表單請見台大註冊組網頁 - 下載專區 - 轉輔雙、學程及專長
A:如欲放棄所屬學系以校學士畢業,需填寫並繳交【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(放棄加修學系)】,請原系與共同教育中心主任簽章後,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辦理。
相關表單請見台大註冊組網頁 - 下載專區 - 轉輔雙、學程及專長
A:會,每學期將會提供1000元工作費給第二導師。